法规
湖州市建立《湖州市道路运输重大事故与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制度》
时间:2009-12-14
关键词:
湖州市,道路运输,重大事故,违法行为,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,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与经营行为的监督作用,湖州市运管处结合全市道路运输实际,制订了《湖州市道路运输重大事故与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制度》。
此制度主要针对全市境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单位(包括道路客运企业、道路客运站经营单位、道路货运企业、道路货运站经营单位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、客运出租车企业、机动车维修企业、驾驶员培训机构)发生的重大事故、重大事件及重大违法行为。
为提高制度的有效性,对重大事故(事件)和重大违法行为实行月度公告,每月10日前在市运管处网站专栏公告信息。对重特大事故、影响特别重大事件以及多次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将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对社会予以公布,还将根据《浙江省道路运输信用考核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信用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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